企业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晋级、资质增项,在请求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答应决议作出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资质答应机关不予批准其修建业企业资质晋级请求和增项请求。
1、逾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答应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7、隐秘或谎称、延迟陈述工程质量安全事端,损坏事端现场、阻止对事端查询的;
8、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则需求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能工种作业人员未获得证书上岗的;
10、假造、变造、倒卖、租借、出借或许以其他方法不合法转让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获得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坚持财物、首要人员、技能装备等方面满意相应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要求的条件。
企业不再契合相应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期限改正并向社会布告,整改期限最长不逾越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的晋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到达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要求条件的,资质答应机关能够撤回其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
被撤回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能够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答应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请求。
归纳目标不合格:企业净财物不合格,无增资后财政审计陈述;安全出产答应证过期;
代表工程成绩不合格:数量不合格,成绩1、2、4超出资质规模施工,成绩3、5工程类别不正确,且成绩资料加盖印章与企业名称不符。
人员不合格:技能人员职称证书内容不规范,无专业、出生年月不符,身份证复印不清,装订无编码、目录,且企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无起止日期、险种;
人员不合格:企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不契合要求,无缴费及缴费基数、最新缴费额等明细;且2名制作师有监理工程师注册在其他单位,1名制作师有造价工程师注册在其他单位;
代表工程成绩不合格:两项工程成绩超出资质承揽规模。资质晋级:二升一、乙升甲、一升特;
代表工程成绩不合格:资料不能反映查核目标,一项成绩为归纳工程,未供给竣工决算资料、无工程量清单,且检验陈述中单位非本企业; 另一成绩为非市政成绩。
上一年10月,住建部发文简化了《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吊销制作师等人员目标查核后,工程成绩就成了资质规范三项硬性目标中(企业财物、技能负责人、工程成绩)份量较重的一项。
不仅如此,跟着资质“电子化申报”的全面铺开,“对请求修建工程、市政共用工程施工总承揽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修建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渠道的企业成绩,不作为有用成绩确定 。”
因而,有部分修建业企业招摇撞骗,供给虚伪成绩资料,以骗得资质。为了冲击这种行为,住建部在资质批阅时会核对详细信息,对招摇撞骗单位会在四库一渠道通报。
2016年12月30日,住建部市场监管司印发了《关于展开修建业企业资质申报成绩核对作业的弥补告诉》,清晰2块内容:
1.核对规模:2016年11月1日前请求修建工程、市政共用工程施工总承揽特级、一级资质申报的成绩,包含外省企业(含央企)在本地区申报的成绩。
2.核对内容:申报项目是否实在;填写的开竣工时刻、中标价及首要技能目标是否与实践共同。
1.单位工程未竣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能作为请求修建工程施工总承揽资质的成绩查核。
(注:《修建法》第二条写明,配套工程是指与各类房屋修建及其隶属设备的制作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置活动。)
《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请求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成绩。如:申报年度为2015年,“近5年”的成绩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检验合格的项目。
(注:企业以境外承揽工程作为代表工程成绩申报的,不查核其是否逾越资质承揽工程规模。)
企业申报的工程成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施行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制作师、不具备注册制作师资格、逾越注册制作师执业规模执业、或违背有关规则一起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成绩不予认可。
9.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出产安全事端责任被降级、撤消资质,其相应工程成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成绩申报。
10.工程成绩招摇撞骗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吊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成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成绩申报。
《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中别离查核累计和单项技能目标的,同一工程成绩可一起查核,但铁路方面资质在外。
2.《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中成绩要求的“×类中的×类”有必要别离满意,不能彼此代替。
如:修建工程一级资质规范,要求企业完结“4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完结的工程中,高度、层数、单体面积、跨度等4类查核目标中至少应满意2类,不然即为成绩不合格。
4.企业以施工总承揽方法接受的工程,不管该工程是否实施分包,均可作为其施工总承揽成绩查核。
5.图纸中规划单位出图书印章有用期、图纸规划人员注册执业印章有用期和图纸出图日期不符,非有用图纸。
6.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检验记载及竣工检验存案表中无竣工检验日期,不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