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务局、发改局、建造局、招投标归纳处理部分,上虞区建管中心,市级各建造单位:
为活跃响应国家“3060”双碳方针,更好地推进政府收购支撑绿色建材促进修建质量提高试点作业,细化绍兴市试点的项目施行与处理,咱们拟定了《绍兴市政府收购支撑绿色建材试点项目施行处理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履行。
第一条 为活跃响应国家“3060”双碳方针,更好地推进政府收购支撑绿色建材促进修建质量提高试点作业,细化绍兴市试点的项目施行与处理,结合财务部、住建部《关于政府收购支撑绿色建材提高修建质量试点作业告诉》(财库〔2020〕31号)、绍兴市试点举动方案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速推进绿色修建和新式修建工业化开展的施行定见》(绍政办发〔2021〕3 号),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财务部分按试点作业文件规则对收购人(或建造单位,下同)的试点项目实行绿色建材政府收购根本需求履行状况施行监督处理。探究推行政府性出资项意图政府收购方式,鼓舞一般建造工程、2亿元以下的设备收购和3000万以下的服务收购参照此方法履行。
第三条 全市新建试点项目原则上按相关要求进行绿色修建二星级及以上要求进行预点评和施行,新建民用修建选用《绿色修建点评规范》(GB/T50378-2019)、工业修建选用《绿色工业修建点评规范》(GB/T50878-2013)、既有修建改造选用《既有修建绿色改造点评规范》(GB/T51141-2015),市区依照绿色修建三星级规范履行,其他县(市)依照绿色修建二星级及以上规范履行,单个非独立项目(如风雨操场等)依照一星级及以上规范履行。绿色建材运用率依照一星级不低于30%、二星级不低于50%、三星级不低于70%要求规范履行。安装率核算履行《安装式修建点评规范》(DB33/T1165),寓居修建安装率不低于50%,公共修建安装率不低于60%。
第四条 续建试点项目依据项目实践进展,由收购人会同财务、建造部分一起审阅提出绿色修建整改方案,清晰绿色修建星级等级、绿色建材运用份额和安装率要求,各续建试点项目按调整后要求进行施工、材料收购和竣工检验。
第五条 探究树立绍兴市一致的政府出资项目建材设备买卖管控渠道(以下简称“管控渠道”),依托此渠道进行绿色建材的采信、收购和运用。
第六条 市财务局会同市建造局拟定发布《绍兴市绿色修建和绿色建材政府收购根本要求》《绍兴市绿色修建和绿色建材规划专篇辅导定见》,市财务局拟定《绿色建材会集收购作业方案》,定时归集通用性强的绿色建材收购需求,加强产品规范化建造,发布更新《绍兴市绿色建材会集收购目录》。
第七条 收购人在立项前清晰项目绿色建材、修建收购需求,包含项目根本状况、绿色修建星级方针、安装率及绿色建材运用份额等内容,财务部分在立项资金来源时进行审阅。收购人编制可行性研讨报告时专设绿色修建和绿色建材运用等华章,发改部分或行政批阅部分按相关要求审阅批复。
第八条 收购人依据《绍兴市绿色修建和绿色建材政府收购根本要求》《绍兴市绿色修建和绿色建材规划专篇辅导定见》《绍兴市绿色建材会集收购目录》等文件要求编制初步规划,对批量会集收购的或其他指定的绿色建材在总概算中单列。发改部分审阅概算相关内容并批复,财务部分关于单列的绿色建材进行专款拨付和监管。
第九条 收购人在施工图规划完成后,由图审安排依据收购人认可的规划单位在《绍兴市绿色修建和绿色建材规划专篇》中清晰的绿色建材运用份额进行复核。收购人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编制绿色建材收购清单方案,一并报财务部分。
第十条 收购人在编制收购文件和拟定合同文本时将满意《绍兴市绿色修建和绿色建材政府收购根本要求》、绿色修建星级要求和绿色建材运用份额要求作为实质性条件,直接收购或要求承揽单位运用符合规则的绿色建材产品。
第十一条 试点项目工程总承揽、施工和设备材料在投标文件公示前,应将投标文件报送财务部分。财务部分针对投标文件中绿色建材和会集收购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查看承认后,方可进行项目投标活动。合同需在投标成果确认后的 30日内签定,签定后 7 个作业日内报财务部分存案。
第十二条 会集收购成果的运用,在试点项目投标文件中清晰,列入会集收购的绿色建材选用“甲供”等方式,以暂点评报价或单列。
第十三条 市建造局拟定《绍兴市绿色建材运用份额核算技术细则》。加强试点项目绿色建材运用份额监督处理,严格履行绿色建材第三方采信认证处理,活跃推行全国绿色建材认证(点评)标识处理信息渠道()。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或建造单位)在管控渠道上收购已采信或已认证的绿色建材,直接计入运用份额。施工单位(或建造单位)经过其他途径收购的绿色建材,需供给国家法定认证部分出具的绿色建材标识,方可计入运用份额。关于运用份额不合格的试点项目,由收购人履行整改,触及概算改变调整的,按相关规则处理。
第十五条 对会集收购的绿色建材施行财务预算处理。收购人依据初步规划或施工图预算编制相关绿色建材的预算,履行会集收购方案。续建项目履行绿色建材会集收购,由建造单位与施工企业进行洽谈修订弥补施工合同。
第十六条 收购人在工程竣工检验环节加强履约检验,履约检验主要由收购人负责制。收购人可依据项目详细状况自行安排检验或许托付第三方专业安排进行检验。检验需树立检验小组,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要点包含:施工单位履约状况与收购合同约好的权利义务比较状况,安装率状况和绿色建材运用份额专项检验华章和证明材料,检验结论性定见。
第十七条 各级财务部分加强全过程工程咨询结决算的查看处理。会集收购绿色建材资金依据收购合同由财务部分向收购人结算。关于未按规则运用绿色建材、运用批量集采成果,绿色修建星级不合格等状况的项目,暂缓或暂停项目工程款结算,催促整改。
第十八条 市财务局辅导建造管控渠道。推进履行管控渠道的建材收购运送可溯源、可查询、可飞检,构建完好的建材设备物流系统和物流查看机制。
第十九条 发改、建造、财务等部分树立绿色建材修建规划、规划、施工、产品规范联合审阅查看作业机制,履行政府收购支撑绿色建材修建试点作业任务。
第二十条 收购人要加强现场处理与渠道处理的结合作业,加强绿色建材出场验证,并做好记载,树立检验台账。
第二十一条 加强试点作业安排领导。定时举行绍兴市政府收购支撑绿色建材提高修建质量试点作业专班成员单位会议,总结评价阶段性作业,研讨确认作业方案,依据局势调整或拟定严重作业行动。
第二十二条 活跃推进工程造价变革,政府收购绿色修建建材增量本钱归入工程造价。依据《绍兴市级政府出资项目限额操控规范》(绍市财建〔2021〕8号),对全市新建试点项目规划到达绿色修建三星级规范的,按地上修建面积添加300元/平方米。安装率到达60%以上的,按地上修建面积添加200元/平方米。全市续建试点项目给予试点作业经费鼓舞。详细分为三档,即概算总出资额在2亿元(不含)以下的试点项目,给予200万元试点作业经费;概算总出资额在2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试点项目,给予400万元的试点作业经费;概算总出资额在10亿元(含)以上的试点项目,给予600万元的试点作业经费。试点作业经费可在各项意图预备费中列支,专项用于试点项意图绿色建材、设备的检测认证、BIM运用、数据测算和材料报批等作业需要。
第二十三条 总结宣扬先进作业经验,鼓舞争创国家绿色认证,向财务部、住建部争夺颁发试点项目演示称谓,为构成全国施行方案供给可仿制可推行的作业经验。